近期,我公司发现广东省台山市水步镇罗边管理区大龙坊村存在一座某镇存在一座悬挂带有我公司名称的标识牌匾的沥青搅拌站在未经我公司任何授权的情况下,经核实有关拌合站非我公司所有、也未经我司任何的授权擅自悬挂带有我公司名称的标识牌匾,相关拌合站存在假冒我公司的非法行为,此非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商业声誉与合法权益,也可能给市场参与第三方造成不必要的特别风险,为此我公司就此严正声明并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该企业有关拌合站非我公司所有也未经我公司任何授权,擅自悬挂带有我公司名称和标识牌匾的行为未经我公司授权,其一切经营活动及债务等均与我公司无关,提请各市场参与方特别注意。
2.我公司从未授权该企业机械设备、施工物料的采购或租赁及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与该企业签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及经济纠纷与我公司无关。
3.我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该企业发送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公开澄清事实及承担在此期间的全部法律责任。任何第三方市场参与方与有关拌合站存在合同或债权债务纠纷的,该企业存在欠付款项情况,应自行向该拌合站及其实际持有企业追讨主张,如因拌合站假冒行为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及时向有关实际责任主体进行维权,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由此造成我公司任何经济损失,我公司也将依法追偿。
4.如各市场参与方发现该拌合站在经营过程中有其他假冒我公司行为的,欢迎向我公司提供有关线索、向国家有关机关进行举报,我公司在此表示特别感谢。
联系电话:13173392488
特此声明。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